本報訊(記者 謝娟 )“我從沒有辦過某銀行的信用卡,卻收到了該銀行刷卡的相關活動,後經詢問才知道原來是物業公司代替業主辦理了信用卡。物業公司有這個權利嗎?”家住錦藝濠庭小區的陳女士向“鄭州日報黨報熱線”微信公眾賬號詢問。
   昨日上午,記者來到錦藝濠庭小區,陳女士給記者看她收到的短信:“(刷1筆送1萬)12月28日前,持您名下尾號為0271的信用卡不限金額消費1筆,即可獲贈10000積分……”落款某銀行。陳女士告訴記者,後來從該小區業主微信群上得知,小區200多名業主都收到了相同短信。
   信用卡辦理程序很嚴格,物業公司是怎麼代替業主辦理的?帶著這個疑惑,記者和陳女士一起來到信用卡開戶銀行瞭解情況。銀行工作人員表示,業主的資料是“鄭州錦藝物業”提供的,該業務屬於“公對公”。對於“業主本人沒到能否辦理信用卡”的提問,工作人員不予回答。
   雖然信用卡可以直接註銷,但業主擔心隱私外泄,物業公司是否會拿著信用卡去擔保、融資等。
  (原標題:200業主莫名“被”辦信用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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